芒果(Mangifera indica L.)是杧果的通俗名稱,屬于漆樹科杧果屬植物,芒果是一種原產于印度的漆樹科常綠大喬木。芒果是僅次于香蕉的第二大熱帶水果,與蘋果、葡萄、柑橘和香蕉并稱五大水果。芒果果實含有糖、蛋白質、粗纖維、礦物質,富含維生素A的前體胡蘿卜素和維生素C等營養成分,其果肉細膩可口,營養物質豐富,深受人們喜愛。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統計(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芒果相關數據包含芒果、山竹、番石榴,下同),目前全球有103個國家種植芒果,2019年全球芒果收獲面積為558萬hm2,產量5585萬t。
中國是僅次于印度的第二大芒果生產國,我國芒果主要產區在海南、廣西、廣東、四川、福建、中國臺灣等省區。我國芒果種植規模趨于穩定,2019年我國芒果收獲面積為15.3萬hm2,產量245.5萬t,收獲面積和產量均占世界的第2位。2019年我國芒果單產為16.05t/hm2,芒果產業的發展對我國熱帶和亞熱帶地區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增加就業、擴大出口和滿足人民生活等方面需要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國雖是芒果生產大國,但是多年來芒果貿易一致呈出口少、進口多的局面,以2020年為例,全國出口芒果4.45萬t,而進口芒果達8.61萬t,影響芒果走出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芒果質量安全問題,而農藥殘留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出口貿易市場競爭的重要因素,農藥的使用對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的影響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為此國內外不少學者開展了農藥的行為規律研究,為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各國和國際組織紛紛出臺制定了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MRLs),我國的農藥殘留*雖然發展起步較晚,但經過30余年的發展已成體系,截至目前農藥殘留*已超過1萬項。
我國農藥殘留*概況
我國農藥殘留*主要包括國家標準和農業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農業行業標準由農業農村部發布。2005年,我國發布實施《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05),對之前所有發布實施的農藥最大殘留*國家標準進行廢止和替代。2012年11月26日,我國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12),成為我國的農藥最大殘留*。此后,又相繼發布了2014版、2016版、2018版、2019版,特別是2021年修訂補充后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21)發布實施,我國農藥殘留*得到極大的發展和充實。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是目前我國統一規定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的強制性國家標準。2021年3月3日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21),并于2021年9月3日起實施。新發布的標準涵蓋564種農藥在376種(類)食品中10092項最大殘留*,至此我國農藥殘留*數量在1萬項以上,農藥品種和*數量達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相關標準的近2倍,全面覆蓋我國批準使用的農藥品種和主要植物源農產品,標志著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制定邁上新的里程碑。
新版GB 2763—2021與2019版相比,增加了2,4-滴丁酸等81種農藥,*數量增加了2985項,增加了7項檢測方法標準,修訂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了2項檢測方法標準,增加了2,4-滴丁酸等66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修訂了原標準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修訂了2,4-滴二甲胺鹽等3種農藥的英文通用名,修訂了GB 2763—2019中194項農藥最大殘留*值,修訂了GB 2763—2019中吡氟禾草靈等12種農藥殘留物定義,修訂了丁苯嗎啉等4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二甲四氯等17種農藥的部分*值由臨時*修改為正式*,噻草酮等3種農藥的*值由正式*修改為臨時*,修訂了規范性附錄A,增加了小麥全粉等20種食品名稱,修訂了16種食品名稱。新標準設定了29種禁用農藥792項*值、20種限用農藥345項*值;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蔬菜、水果等鮮食農產品,修訂了5766項殘留*;為加強進口農產品監管,制定了87種未在我國登記使用農藥的1742項殘留*。新標準涵蓋農藥品種和*數量大幅增加,更加科學、嚴謹和與時俱進,充分體現“四個最嚴"要求。
我國芒果中農藥登記使用概況
目前我國登記在芒果上使用的農藥產品共計67項,其中農藥單劑52項、混配制劑15項;農藥類型包含殺菌劑49項,植物生長調節劑15項,殺蟲劑2項,除草劑1項;涉及農藥有效成分28種,其中殺菌劑18種、植物生長調節劑6種、殺蟲劑3種、除草劑1種(表1)。
我國芒果中農藥殘留*分析
芒果屬于熱帶和亞熱帶水果,新標準GB 2763—2021涉及芒果中的農藥最大殘留*共計123項,其中規定了阿維菌素等38種農藥在芒果中的最大殘留*(表2),規定了胺苯磺隆等85種農藥在熱帶和亞熱帶類水果(含芒果)中的最大殘留*(表3),也適用于芒果。新標準增加了阿維菌素、代森聯、代森鋅、啶酰菌胺、啶氧菌酯、氟唑菌酰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甲基硫菌靈、氯蟲苯甲酰胺、噻蟲嗪、乙基多殺菌素、乙嘧酚等12種農藥在芒果中的最大殘留*值;刪除了樂果在芒果中的最大殘留*值;芒果中丙森鋅、代森銨、代森錳鋅、福美雙、福美鋅等5種農藥的*值由2mg/kg修改為5mg/kg;多菌靈的*值由0.5mg/kg修改為2mg/kg;嘧菌酯的英文名稱修改為“azoxystrobin";增加了阿維菌素、丙森鋅、丙溴磷、啶酰菌胺、嘧菌環胺、滅蠅胺、溴氰菊酯等7種農藥在水果中的檢測方法標準。
增加了胺苯磺隆、巴毒磷、丙酯殺螨醇、草枯醚、草芽畏、毒菌酚、二溴磷、氟除草醚、格螨酯、庚烯磷、環螨酯、甲磺隆、甲氧滴滴涕、樂果、樂殺螨、硫丹、氯苯甲醚、氯磺隆、氯酞酸、氯酞酸甲酯、茅草枯、滅草環、滅螨醌、三氟硝草醚、殺蟲畏、、特樂酚、戊硝酚、烯蟲炔酯、烯蟲乙酯、消螨酚、溴甲烷、乙酯殺螨醇、抑草蓬、茚草酮等38種農藥在熱帶和亞熱帶類水果中的最大殘留*值;熱帶和亞熱帶類水果中的殺螟硫磷*值由臨時*修改為正式*,*值由正式*調整為臨時*,乙酰的*值由0.5mg/kg修改為0.02mg/kg;氟蟲腈的殘留物修改為“氟蟲腈、氟甲腈、氟蟲腈砜、氟蟲腈硫醚之和,以氟蟲腈表示",將氟蟲腈在水果中的殘留檢測方法標準修改為“SN/T 1982";在水果中的檢測方法標準“GB 23200.112"修改為“GB 23200.113";增加了胺苯磺隆、巴毒磷、丙酯殺螨醇、庚烯磷、甲磺隆、、甲氧滴滴涕、樂果、樂殺螨、硫丹、氯苯甲醚、氯磺隆、氯酞酸甲酯、滅草環、滅螨醌、三氟硝草醚、殺蟲畏、殺撲磷、水胺硫磷、特樂酚、、乙酯殺螨醇、抑草蓬、茚草酮等30種農藥在水果中的檢測方法標準。
隨著《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21)發布實施,芒果中農藥殘留*數量快速增長,標準質量不斷提高,較之前得到較大的充實,較好地滿足了芒果質量安全評價需求,對于保障消費者安全、農藥合理使用和我國芒果產業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結論與討論
主要結論
(1)我國芒果農藥殘留*大幅增加,更加科學嚴謹,逐漸與國際接軌。新版GB 2763—2021標準規定芒果中最大殘留*的農藥增加了50種,加上豁免的低風險農藥,新標準涵蓋了芒果生產中允許使用的大多數農藥,特別是增加了啶氧菌酯、氟唑菌酰胺、乙基多殺菌素等近年來使用頻率較高的農藥,突出了高風險農藥和重點監管農藥,極大地緩解了芒果質量安全監管“無標可依"的難題,更大范圍保障芒果質量安全,確保老百姓吃得放心。同時,新標準還增加了37種農藥在水果(含芒果)中的配套檢測方法標準,極大地滿足了芒果農藥殘留檢測需求,為準確判定芒果中農藥殘留是否符合*要求提供重要的方法保證,從而更準確評價芒果質量安全狀況。新版標準基于我國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市場監測、居民膳食消費、農藥毒理學等數據制定,遵照CAC通行做法開展風險評估,廣泛征求了專家、用戶、消費者、相關部門和機構等各方面和社會公眾意見,并向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通報并接受對標準科學性的評議,確保標準既有效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又符合我國農業生產實際。我國采用的農藥殘留膳食風險評估原則、方法、數據量需求等方面要求已與CAC和歐美接軌,確保了標準的先進性。新標準GB 2763—2021實施后,我國適用于芒果中農藥殘留*達到123項,遠遠高于CAC(29項)、美國(43項)、菲律賓(25項)、東盟(18項)等國家和國際組織。CAC現行有效芒果上的殘留*共29項,其中有3項針對熱帶和亞熱帶水果(皮不可食,含芒果),GB 2763—2021與CAC標準中關于芒果相同*值的農藥有14種,GB 2763—2021嚴于CAC標準的農藥有6種,比CAC標準寬松的農藥有5種,我國暫未制定的農藥有3種,CAC未制定的農藥有94種,我國芒果中農藥殘留*數量是CAC的4倍。同時,我國積極參與CAC等國際農藥殘留標準的制定,極大地促進建立能夠適應我國芒果質量安全要求和國際貿易的農藥殘留標準體系。
?。?)我國芒果農藥殘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和提高。目前芒果農藥殘留*數量還遠低于歐盟(504項)、英國(500項)、日本(186項)等發達國家通行標準。部分芒果上登記使用的農藥未制定*,在芒果上已登記的28種農藥有效成分中,除了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的農藥,還有喹啉銅、氯吡脲、春雷霉素、赤霉酸、氫氧化銅、王銅、硫磺等農藥暫未制定殘留*值,現行標準還不能*芒果質量安全和國際貿易需要;新版標準GB 2763—2021中規定了適用于芒果的123種農藥的殘留*,其中氟唑菌酰胺、螺蟲乙酯、氯蟲苯甲酰胺、乙基多殺菌素、、草枯醚、草芽畏、毒菌酚、二溴磷、氟除草醚、格螨酯、環螨酯、氯酞酸、茅草枯、、戊硝酚、烯蟲炔酯、烯蟲乙酯、消螨酚、溴甲烷等20種農藥沒有配套的檢測方法標準;胺苯磺隆、甲磺隆、茚草酮等農藥的配套檢測方法為“參照",缺少檢測方法標準,也就不能準確判定芒果中農藥殘留是否符合*要求,就難以按這些*來評價芒果合格與否;新標準中巴毒磷、丙酯殺螨醇、草枯醚、草芽畏、氟除草醚、格螨酯、環螨酯、樂殺螨、三氟硝草醚、特樂酚、戊硝酚、烯蟲炔酯、抑草蓬等14種農藥的ADI值亟待明確;熱帶和亞熱帶水果*不能*代表某一種水果,GB 2763—2021熱帶和亞熱帶水果中的85種農藥最大殘留*盡管也適用于芒果,但是不同作物不同水果的種屬特征、種植方式、生育期、食用方式等存在差異,可能導致其殘留和膳食等差異,需要進一步通過科學實驗和評估來制定具體每種水果的殘留*值。
建議與思考
(1)加快我國芒果農藥殘留*的制定步伐。當前需要著重解決“有農藥登記、無*"的歷史遺留問題,加強對于人體健康和進出口貿易影響較大的農藥品種的*制定工作,特別是近年來在芒果上使用量較大、膳食攝入風險較高(ADI值很低)和貿易摩擦較多的農藥,要及時跟蹤農藥開發和芒果生產中農藥使用情況,與時俱進,補充和更新修訂*。同時,積極參與CAC等國際農藥殘留標準的制定,加快建立能夠適應我國質量安全要求和國際貿易的芒果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2)加快芒果檢測方法標準制定。優先制定或修訂芒果中已有*農藥的配套檢測方法,同時對于“參照"方法開展方法驗證工作,確保*有“法"可依;建立農藥殘留檢測方法評價機制,加強對*檢測技術和方法的引進和驗證工作,在引進和消化*技術的基礎上,結合生產實際,研究并制定適合不同層次的檢測技術和方法,并形成一定規模的技術儲備;及時掌握國際上芒果等水果農藥殘留檢測方法的研究動態,鼓勵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發并制定相關標準。根據國內市場和國際貿易要求,加快建立適應我國芒果質量安全需要的農藥殘留檢測方法體系。
(3)積極參與CAC等國際農藥殘留*的制定工作。WTO明確規定CAC標準為解決貿易爭端的評判標準,目前CAC制定芒果中的農藥最大殘留*僅有29項,這也為我們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提供了機遇。此外,還要及時了解相關貿易國*設置規則和最新動態,適時做出相應政策調整,以保護我國芒果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加強替代農藥研發和風險評估等基礎研究。加快綠色替代農藥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檢測,特別是高毒高殘留農藥(代謝物)和國外要求不得檢出的農藥,說明這些地區對這些農藥已經禁用或限用,容易造成貿易壁壘。評價農藥殘留造成的芒果質量安全問題的最終落腳點是評估芒果中農藥對健康造成已知或可能的嚴重不良作用,該過程的核心方法是暴露量評估。當前,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芒果潛在質量安全風險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積極開展與農藥殘留標準制定有關的毒理學和膳食風險評估研究,明確丙酯殺螨醇、環螨酯等農藥的ADI值,為制定相關標準提供科學依據。
聲 明:本文摘編自《中國果樹》2021年第10期“我國芒果農藥殘留*研究"(田海,馮玉潔,馬晨,段云,郇志博,張群)。